教委系统的工作人员一般什么编制?有没有寒暑假?

2024-05-18 13:33

1. 教委系统的工作人员一般什么编制?有没有寒暑假?

教委系统的工作人员一般编制有:行政编制、也有事业编制(不是在编教师,一般的事业编制,目前还没有搞绩效工资的)。教委系统的工作人员没寒暑假。
教育部的前身为国家教育委员会(简称教委),朱镕基当总理的时候将国家教育委员会改成了教育部,相应省市县教育委员会更名为教育厅(省)、教育局(市、州)。 各县级称教育局。
国家教委的主要职责有:根据国家方针政策,制定教育工作的具体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调查研究,总结交流经验;制定与修改全国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计划)、财务计划、基本建设计划,检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直属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制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基本文件,组织编审教科书和教学指导书,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工作;督促和检查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体育卫生工作;规划与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师资培训和提高工作,掌握高等学校一部分人事管理工作;组织高等学校的招生、毕业生调配工作;组织教学仪器的生产、供应工作;负责留学生的管理和对外联络工作;组织和推动教育科学研究工作。

教委系统的工作人员一般什么编制?有没有寒暑假?

2. 请问教育行政部门是和学校一样寒暑假吗?

你好,不是的。

3. 学校有寒暑假但为何还是有很多人没往这方向发展

发展什么?你的意思是寒暑假应该利用起来提高学习?然后把学生变成做作业的机器吗?书本学习只是生活的一部分,不要本末倒置

学校有寒暑假但为何还是有很多人没往这方向发展

4. 大家的工作有没有和学校或教育机构有关的 放寒暑假吗?如果放假,工资怎么给啊

这要根据俄具体的工作来定

5. 大学生西部计划服务期间有寒暑假吗

学校里面的志愿者有,政府机关没有。

大学生西部计划服务期间有寒暑假吗

6. 教师寒暑假期间有工资吗

有工资的。《教师法》
 第七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7. 教育局有没有寒暑假?

教育局没有寒暑假,教育局属于国家行政机关,按照国家节假日安排进行休息休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构编制委员会规定。国家教育部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国教育事业的具体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研究制定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组织、指导、协调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教育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的实施。
负责全国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含社会力量办学),协调、指导、监督区、县(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
主管全国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国中小学校长资格认定;参与制定全国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统筹管理本部门的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贷款、教育收费和教育。


扩展资料
政策法规科研管理处:
负责全国教育综合改革与发展战略的研究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规划并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负责全国教育系法制宣传、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国家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政策法规科研管理处,负责全国教育科研工作。
负责学会管理工作。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是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国家教育局,与政策法规科研管理处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法规,拟定国家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国各行各业语言文字工作。
人事处:
负责全国教育系统人事管理、教师轮换、表彰奖惩工作、人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科级干部的任免和备案;负责国家直中小学机构编制的调整和管理。
负责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直接管理教育局机关和直属中小学教职工录聘、流动手续;负责管理教师奖励基金会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知识分子工作和专家管理工作。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教育局

教育局有没有寒暑假?

8. 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的业务范围

本基金会的业务范围是:(一)组织资助中国内地贫困家庭学生,帮助他们完成学业;(二)组织资助赴中国内地学习、进修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家庭困难学生,帮助他们完成学业;(三)支持一些贫困地区解决在改革发展教育事业过程中遇到的特殊困难;(四)奖励对中国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个人和单位;(五)接受海内外热心支持中国教育事业的政府、组织和个人提供的资金、财产捐赠及无偿技术援助;(六)通过多种渠道,面向海内外开展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募捐活动;(七)接受政府委托或指定开展的与教育或其他有关与教育事业相关的各类扶持、资助项目;(八)接受委托管理国内外其他基金机构用于中国教育事业的资金;开展与国内外同类基金会的合作、交流活动;(九)本章程规定或许可的其他活动。